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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办公室    日期: 2023-10-24 15:55    阅读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科学精神,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积极投身“双一流”建设,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武大研字〔2021〕22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函〔2023〕40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在籍和毕业2年内的研究生。

二、参评成果

1、各参评成果应符合我院评审办法有关要求,

详见:http://sud.whu.edu.cn/cmfx2020/article/index/id/1655/cid/53。

2、 参评成果正式见刊(最终见刊)时间应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原则上所有参评的学术论文收录有关情况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已正式见刊(最终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同时提供学院审核盖章的期刊首页、目录页及文章全文的复印件。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创新奖和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3、人文、社科类CSSCI扩展版、集刊收录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内。

4、如参评科研成果为学术论文,则文献类型原则上应为研究性论文,文献类型为评述性的论文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推选指标

4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2023年10月24日—11月3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3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链接至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同时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涵盖申请表中学术论文的所有详细情况;SCI检索应提供中科院升级版分区)、论文全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所有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hwenjia@whu.edu.cn。 纸质版材料一份提交至学院专教楼402办公室张老师处。

2、学院将在2023年11月14日前完成评审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五、其他事项说明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责令退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https://gs.whu.edu.cn/info/1063/11315.htm。

城市设计学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