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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研究生办公室    日期: 2024-03-22 09:14    阅读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武汉大学《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院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二、组织管理

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数

领域

专业

复试分数线

招生总计划(含非全日制)

已招录推免生

统招计划

英语

政治

1

2

总分

规划

083300

城乡规划学

50

50

90

90

375

9

6

3

085300

城市规划

50

50

90

90

340

23(全)+30(非全)

14

9(全)+30(非全)

建筑

0813

建筑学

50

50

80

90

325

4

3

1

085100

建筑

50

50

80

90

325

15(全)+15(非全)

9

6(全)+15(非全)

设计

137000

设计学

50

50

90

90

370

7

6

1

说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另行公布。

四、复试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核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学院将于3月30日对考生进行复试综合考试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报考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交单位在职证明或劳务合同或劳动就业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学院安排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有考生需在复试前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时间安排:

3月30日 8:30-9:20 资格审查;

3月30日 9:30-11:00 各学科专业笔试

3月30日 12:00-19:00 分组抽签、专业面试

3、复试费用:100元/人。

(二)复试综合考试内容与形式

本次复试综合考试采用现场线下的方式。复试综合考试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三部分内容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复试综合考试中任一组成内容单项不合格(单项均为百分制,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视为复试综合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复试综合考试成绩不及格(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及格)也不予录取。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预先准备若干试题,学生抽取试题并回答。满分为100分。

2、专业笔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抽题、随机提问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复试内容、要求及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三)复试小组的组成

学院将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当年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实行集体负责制。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专家和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

五、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具体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考试成绩(百分制)=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百分制)*20%+专业笔试(百分制)*40%+综合面试(百分制)*40%

总评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60%+复试综合考试成绩(百分制)*40%

六、调剂

调剂专业信息、招生计划、具体的调剂要求等将在本院《调剂公告》中公布。

七、思想品德测试以及体检安排

(一)思想品德的测试

1、学院高度重视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的全面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认真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办法

1、依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总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2、复试综合考试不合格或者复试综合考试任一单项考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核准。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我校2024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7-68774470

(向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学院咨询邮箱:jxiang72@wh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电子邮箱 wdyz@whu.edu.cn

单科和总分均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25日12:00前以“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实名”申请加入202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群”:485489918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2024硕招进入复试考生名单(0813).pdf

2024硕招进入复试考生名单(085100).pdf

2024硕招进入复试考生名单(085300).pdf

2024硕招进入复试考生名单(083300).pdf

2024硕招进入复试考生名单(137000).pdf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