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中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联系学生、关爱学生、培育学生的长效机制,践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人才培养宗旨,我院拟建立一支具有突出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的高素质领航师队伍,面向全院一年级本科生推进开展“烛光导航工程”,为新生个性化定制“一年级成长计划”,帮助新生做好“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三位一体培养体系架构,建立专业认知,提升专业自信,激发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1、 面向对象
城市设计学院202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 指导规模
每名参与导航计划的导航师可指导一年级本科生不超过4人。烛光导航计划需覆盖全体在籍本科生。
3、 指导周期
原则上烛光导航师需完成从新生入校到专业分流期间的全程指导。
4、 主要职责
1) 配合辅导员和班级导师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引导学生了解社会、认知自我、热爱专业、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学生潜能和成长成才动力。
2) 全面深入了解学生学业情况、个性特点、生涯预期等个人情况,发挥教师的经验优势、专业优势和威望优势,关心关爱学生,针对性的面向本科生发展过程中的思想困惑、学业困惑、生涯发展困惑提供有效解决思路并进行相关指导与个性化培养。
3) 在学生学业指导中,强化学生专业认知,有侧重性的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培养计划与课程设置解读、选课方案与学习计划制定、研究型或项目型、设计型学习指导与方法优化、学习态度与科研精神、创新精神培养、学科竞赛指导等。
4) 在学生生涯规划中,引导学生设立人生目标,做好生涯规划和就业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职业兴趣探索、大学成长规划、职业抉择、就业信息获取和趋势分析等。
5、 基本要求
每名导航师每月至少面向所指导的本科生开展一次面对面或线上交流,并填写《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烛光导航工程导航记录表》,对学生阶段性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做好进行下一阶段指导计划。鼓励教师一对一对学生进行帮扶指导,及时发现学生学业、生活、生涯困惑,同辅导员、班级导师共同合作解决学生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学院认可借助腾讯会议、QQ群、微信群等多种平台开展导航工作,但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线下交流指导活动。
二、 选聘标准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过硬,无宗教信仰,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作风端正,遵纪守法。
2、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治学严谨、守正创新。具有扎实专业素养与学科背景,热爱教育工作,有做好本科生导航工程的热心与热情。
3、 具有以下条件的教师优先选聘:
1) 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
2) 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目前有重要在研项目的教师;
3) 具有丰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经验的教师;
4) 具有优秀科研基础,指导本科生发表过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教师;
5) 具有丰富的学科竞赛指导经验的教师,指导本科生获学科竞赛省部级及以上奖项2项以上的教师。
三、 开展实施
新生入校一个月内,进行新生与烛光导航师的双向选择,确定双选名单,保证新生全覆盖,双选结果由本科办报各系进行归档记录。
在导航过程中,结对师生从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角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指导关系变更申请,变更指导关系需由本科办统一协调,变更情况应及时在本科办进行备案。
四、 保障政策
选拔进入烛光导航师队伍的教师将纳入学院大学生德育导师队伍,统一颁发聘书,对于表现优秀的导航师颁发“优秀烛光导航师”证书。担任烛光导航任务的教师,在全员聘用考核时,所承担的实际工作将纳入公共服务工作量计算,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适当绩效肯定。
五、 队伍组建
请各系积极动员,按照以下最低规模要求,经系领导班子商议后择优推荐教师担任一年级新生烛光导航师。
单位
| 专业
| 最低规模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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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系
| 城乡规划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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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
| 建筑学
| 10
| 人选可重复,但按照1:4师生比,需满足建筑大类和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全覆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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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中外合作办学)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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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系
| 产品设计
| 10
| 人选可重复,但按照1:4师生比,需满足设计大类学生全覆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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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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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学系
| /
| 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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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系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附件1: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烛光导航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接收邮箱:229399533@qq.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陶翊婷 027-68773865。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3.9.12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烛光导航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