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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人:研究生办公室    日期: 2023-09-28 10:59    阅读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学院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同时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工作,现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2023年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为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

二、评审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符合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的评审细则,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六)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但不得以同一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研究生使用本人不同的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七)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因私出国(境)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四、具体要求

(一)思想道德: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二)学习成绩:所有课程成绩B(相当于75分)及以上。2023级研究生新生按其入学总评成绩参照执行。

(三)科研成果

1.论文/专利

1)参评博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具备资格。以公开发表论文层级为序。

第1层级:SSCI一区、SCI一区期刊论文;

第2层级:SCI二区、A&HCI、SSCI二区、行业权威期刊论文、发达国家发明专利;

第3层级:SCI三区及以下、SSCI三区及以下、EI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CSCD期刊论文;

2)参评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具备资格。以公开发表论文层级为序。

第1层级:SSCI一区、SCI一区期刊论文;

第2层级:SCI二区、A&HCI、SSCI二区、行业权威期刊论文、发达国家发明专利;

第3层级:SCI三区及以下、SSCI三区及以下、EI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CSCD期刊论文;

第4层级:北大核心中文期刊、国内发明专利、行业重要期刊。

2.科研成果或综合表现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在国际、全国行业学会/协会学术(设计)竞赛中获得优秀奖及以上(设有奖励等级的竞赛);在国际、全国行业学会/协会学术(设计)竞赛中获最佳或最优称号、奖励(未设奖励等级的竞赛)。

具体说明:

A、学术成果署名研究生应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单位是“武汉大学”或“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或“武汉大学+系别”;

B、毕业年级学生学术论文被录用但未出刊原则上可计入,但不重复计算,即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创新奖和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C、同一篇论文被多个数据库检索,只算入最高层级,不重复计算;

D、行业权威期刊(参考学校职称评定标准):《建筑学报》、《建筑师》、《城市规划》、《China City Planning Review》、《城市规划学刊》、《中国园林》、《风景园林》、《装饰》、《美术》、《艺术百家》、《包装工程》;

E、1.CSSCI查询网址:http://cssci.nju.edu.cn/

2.CSCD查询网址:https://www.webofscience.com/wos/cscd/basic-search

3.北大中文核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按最新版本执行。

4.行业重要期刊见附表1。

5.建筑类创作设计国际奖项见附表2。

6.建筑类创作设计国内奖项见附表3。

7.设计类创作设计奖项见附表4。

8.规划设计类竞赛奖项见附表5。

五、评审程序与管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班级审查小组考察、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方式评选。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动员、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委员的确定采用导师回避制,即评审委员会委员与参评对象存在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或有其它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由评审委员会拟定递补委员。学院评审委员会依照中央破“五唯”有关要求,坚持科学教育评价正确导向,及时修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在注重学术能力及成果质量的基础上,科学设计、优化评审标准和量化指标,全面考评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学术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并将实施细则予以公示。

(二)由班级党支部书记组建参评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者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品德修养等进行综合审查,考核结果合格的申报者可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

(三)研究生本人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连同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有效申报材料。

(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到会委员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结合自身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等综合情况进行答辩。对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学研究能力及其学术成果;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创新能力及其成果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其中,硕士研究生新生应侧重考察其本科阶段、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面试阶段以及答辩环节的综合表现。答辩完成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细则规定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投票或打分,并按照票数或分数高低进行排序(若票数或分数相同则进行二次评审),最终在分配名额内确定拟公示名单(含差额,差额公示人数与计划奖励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 2:1)。

(五)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并填写《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获奖及科研情况汇总表》,连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报送评审结果。

(六)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教育部,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七)本细则由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全程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

附表1: 行业重要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建筑学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图形图像学

设计学

1

时代建筑

同济大学

2

新建筑

华中科技大学

3

世界建筑

清华大学

4

建筑创作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5

室内设计与装修

南京林业大学

6

上海城市规划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重庆大学

8

城乡规划

复旦大学

9

小城镇建设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10

城市交通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1

北京规划建设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

古建园林技术

《古建园林技术》杂志社

13

中国城市林业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14

园林

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15

设计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16

家具与室内装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7

服饰导刊

武汉纺织大学

18

南方建筑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19

建筑节能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附表2:建筑类创作设计国际奖项

序号

名称

设立单位

建筑学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1

国际建协专业奖(城市规划奖、建筑技术奖、建筑教育奖、改善人居质量奖)

国际建筑师协会

2

世界人居奖

英国建造与社会住房基金会

3

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联合国人居中心

4

阿卡汗奖

卡塔尔阿卡汗

5

亚洲建协奖

亚洲建筑师协会

6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保护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7

国际照明设计奖项

国际照明设计师协会

8

亚澳地区建筑遗产保护奖

国际建筑师协会亚澳委员会

9

IFLA亚太地区年度奖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

10

ASLA年度奖

美国风景园林学会

11

BALI英国国家景观奖年度奖

英国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12

意大利托萨罗伦佐国际风景园林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大利全国委员会

附表3:建筑类创作设计国内奖项

序号

名称

设立单位

建筑学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1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

中国建筑学会

2

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

住建部

3

国家文物局文物科技进步奖

国家文物局

4

国家文物局优秀文物保护工程奖

国家文物局

5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住建部

6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

中国建筑学会

7

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住建部

8

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9

“清润奖”大学生论文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建筑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附表4:设计类创作设计奖项

类型

竞赛名称

备注

IFLA

全球最高水平的景观设计专业学生设计竞赛

ASLA

美国最高级别风景园林设计奖

Good Design

1957年创立于日本,是亚洲最具影响力的设计奖项,含环境设计主题

iF DESIGN AWARD

全球工业设计顶尖奖-德国

Red Dot AWARD

“国际工业设计奥斯卡奖”-德国

IDEA奖

与iF、Red Dot并称全球工业设计三大奖-美国

BraunPrize

博朗国际工业设计大赛

世界工业设计顶级赛事之一-德国

金点奖

台湾历史最悠久、最具权威的设计奖项,含环境设计主题

泰达杯青年创意设计大赛

创立于台湾,面向全球征集优秀设计作品

“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艾景奖IDEA-KING

中国建筑学会景观生态学术委员会

红星奖

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认证奖

光宝奖

“全球华人工业设计奥斯卡奖”-台湾

华灿奖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专指委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专指委

全国高等院校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美术作品大奖赛

专指委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专指委

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湖北省文化厅

国际用户体验创新大赛(UXD AWARD)

UXPA中国(用户体验专业协会)

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

教指委

“黄鹤杯”工业设计大赛

武汉市政府

湖北省现代陶艺展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分为视觉传达、交互设计、环境空间、造型设计、数字绘画等专业类别以及教师组的教学设计类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院校教师、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加

注:此竞赛名单仅适用于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国奖等成果认定。

附表5:规划设计类竞赛奖项

序号

名称

设立单位

1

金经昌中国城市规划优秀论文奖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同济大学

2

全国城乡规划专业“社会调查”竞赛(含交通创新)

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

3

全国城乡规划专业城市设计竞赛

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

4

城市规划国际方案竞赛及招标

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