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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建筑系副系主任的通知

发布人:肖俊    日期: 2022-09-23 16:15    阅读

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建筑系副系主任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建筑系副系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执行。因工作需要,推荐人选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二、产生程序

1.民主推荐

学院党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对于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2.确定考察对象

学院综合考虑岗位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学院综合运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及调研推荐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被考察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情况进行函查。

4.讨论决定人选

召开学院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5.公示及任职

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在民主推荐期间,欢迎大家客观、公正地向工作组推荐人选。民主推荐工作由学院党委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13871075912 (张老师)

监督邮箱:h_q_zhang@wh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