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发布此公告。
一、 接收调剂专业、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
| 调剂复试分数线
| 剩余招生计划
| 招生类型
|
总分
| 英语
| 政治
| 专业1
| 专业2
|
0813Z1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 340
| 50
| 50
| 90
| 90
| 2
| 全日制
|
085100建筑学
| 320
| 50
| 50
| 90
| 90
| 10
| 非全日制
|
085300 城市规划
| 340
| 50
| 50
| 100
| 100
| 11
| 非全日制
|
二、接收调剂的要求:
1、 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见上表)。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要求初试英语一)。
4、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于系统填报结束前发送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至邮箱jxiang72@whu.edu.cn(邮件主题为“在职证明+调剂+姓名+拟调剂专业代码(非全)”),经学院审核满足在职定向研究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5、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考生本科所在学科的水平以及考生个人学术能力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6、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7、所有调剂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复试。
8、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三、申请流程
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调剂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申请本院调剂的考生须于4月 7日11:00-4月 8 日8:00期间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且填写 《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于申请结束前发送至邮箱jxiang72@whu.edu.cn,申请结束后本院将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2、初选上报审核通过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4、复试后,学院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未在国家调剂系统提出调剂申请者不予调剂招收。
四、调剂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本次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具体内容可参考学院官方网站已发布的《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科目、方法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各专业复试办法。
2.调剂复试时间:2021年4月13日左右。
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非全日制颁发毕业证(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和学位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同),与本专业全日制学位采用同等培养方案、师资等。
2、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的,取消其学籍。
3、不符合调剂条件也在国家系统中申请调剂的考生,学院有资格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档案、政审表等资料。定向就业学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
5、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调剂,则按考生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详见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六、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7-68774470
向老师,咨询时间:8:30-11:30,14:00-16:00(工作日)
学院咨询及接收材料邮箱:jxiang72@whu.edu.cn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1年4月6日
附件:调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