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4月30日前,学生在毕设系统中提交论文,并完成论文查重;
2、论文查重不合格(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20%(含20%),小于50%),可在4月30日前申请进行第二次查重;
3、论文查重不合格(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50%(含50%)),不能参加答辩。
4、开题报告未在毕设系统中完成者(开题报告未提交、指导教师审核未通过),无毕业论文检测资格。
5、毕设系统中毕业论文第一次检测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23:00;
6、毕设系统中毕业论文第二次检测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日23:00;
附件:《毕业论文检测使用手册(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检测使用手册(学生)》
城市设计学院
2021年4月25日
毕业论文检测使用手册(学生)(2021年更新).docx
毕业论文检测使用手册(指导教师)(2021年更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