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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xuyihan    日期: 2020-10-07 10:47    阅读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统筹规划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现制定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刚

成员:李志刚、张仁杰、黄凌江

职责:全面负责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组织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及复试、录取等工作。

2. 复试小组

组成:全院各系分别组成所属专业复试小组,由系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担任小组长。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级比例计划

2021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35人左右。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适度调整。

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领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招生类型

拟接收推免数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科学硕士

4

0813Z1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科学硕士

1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科学硕士

6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科学硕士

6

085100

建筑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业硕士

8

085300

城市规划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业硕士

10

注:风景园林学背景考生,可选报城乡规划专业下的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方向。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来自高水平大学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有推免学科限制的专业除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并毕业。

四、推免生申请工作流程

1.申报方式: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2.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3.复试:学院进行考生志愿筛选、查询及资格审核工作。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放通知组织复试。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将予以解锁。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一经操作不可更改。

4.待录取通知:复试后,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含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5.注意事项: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学院有权据此进行生源补充。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有权予以撤消。本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可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6.依据《城市设计学院关于举办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以及取得本院推免预接收资格的考生,须于10月12日12时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在系统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应予确认。不服从专业调剂、逾期未报名或确认,视为自愿放弃相应优惠政策。

本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进度对工作进行实时调整,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五、复试安排

学院实行动态复试办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后,各复试小组即时组织面试(含远程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要求及评分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含使用远程网络对复试入围者进行测试)。

复试时,由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含使用远程网络对复试入围者进行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单科或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全日制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题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九、 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研究生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接收推免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将于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http://sud.whu.edu.cn/),若存异议请于公示时限内反馈至以下部门: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68774470

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125、68754096、68752075

城市设计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