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城市设计学院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
领域
|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招生总计划(含非全日制)
| 已招录推免生
| 复试人数
| 复试考生中含优秀营员
| 复试比例
|
总分
| 英语
| 政治
| 专业1
| 专业2
|
规划
| 083300
城乡规划学
| 370
| 50
| 50
| 100
| 100
| 17
| 7
| 17
| 4
| 170%
|
085300
城市规划
| 340
| 50
| 50
| 100
| 100
| 33
| 5
| 34
| 0
| 121.4%
|
建筑
| 081300建筑学
| 340
| 50
| 50
| 90
| 90
| 6
| 1
| 7
| 1
| 140%
|
085100建筑学
| 320
| 50
| 50
| 90
| 90
| 25
| 1
| 21
| 0
| 87.5%
|
0813Z1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 340
| 50
| 50
| 90
| 90
| 2
| 0
| 0
| 0
| 0
|
设计
| 130500设计学
| 380
| 50
| 50
| 100
| 100
| 7
| 6
| 2
| 0
| 200%
|
说明:
1、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拟录取按照学校以及城市设计学院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相关通知规定执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另行公布。
二、复试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6日08:30—11:30至武汉大学工学部明珠园二楼四会议室办理复试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袋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学院由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所有考生需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复试内容
各科目复试安排在3月26-27日进行,复试综合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
1、笔试:具体内容见各专业复试办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
复试科目、方法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各专业复试办法。
(三)复试小组的组成
学院将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当年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专家和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备案,所有人员须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
(四)疫情防控
学院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疫情防控小组,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具体计算方式为:
1、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40%+外语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2、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综合成绩*40%
四、调剂
(一)调剂原则及要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于调剂复试前向学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4、本院的调剂公告将在第一批复试后,同时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院官方网站发布。
5、确定的调剂复试人员名单将提前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二)接受调剂的专业
1、全日制接受调剂复试专业
0813Z1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2、非全日制接受调剂复试专业
085300城市规划
085100建筑学
(三)调剂方式及受理调剂申请时间安排
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在国家调剂系统内提交申请(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告)。
五、思想品德测试以及体检安排
(一)思想品德的测试
1、学院高度重视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的全面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认真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办法
1、依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总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2、实施复试综合考试“一票否决制”,即复试综合考试不合格或者复试综合考试任一单项考试不合格(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核准。
4、健全复核机制。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保不出差错。
七、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5、其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出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单位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4470
(向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学院咨询邮箱:jxiang72@whu.edu.cn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实名申请加入“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1复试工作群”:857233654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