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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学期和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yangjing    日期: 2019-06-18 10:07    阅读

全院各单位:

学校第三学期和暑期临近,为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就近期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近期武汉市进入梅雨季节,各系(所、中心、院、工作室)应加强对师生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院各系(所、中心、院、工作室)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好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离开办公室、工作室、实验室时必须反锁门窗,关闭电脑、空调、电扇、空气净化器等电器以及长期不使用的电源插座。需要加班的办公场所要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假前学院将组织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各单位要组织自检自查,对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四、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实习带队教师要做好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五、学工组要深入学生中做好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严禁学生到露天浴场游泳,严禁学生在宿舍和工作室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使用电蚊香或者蚊香要防范火灾和烟雾,切实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

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院各位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外出探亲、访友、旅游时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要选择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选择安全的行车路线,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七、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学院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要按照学校有关信息报送规定,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院领导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不报、漏报、迟报或越级上报,不得延误。

八、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学院工作空间从事与教学科研无关的营利活动、招生诈骗等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将通过执法部门严厉查处。

九、第三学期期间,全校师生员工正常办公服务。暑期,行政人员按照学校暑期安排进行轮休,除双休日外,值班人员正常办公。专业教学楼不对外开放,为便于安全管理,请需要使用专业教学楼开展教学科研的教师,于放假前将教学和其他活动安排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将书面申请报告交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联系人:段鹏68772483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