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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通知

发布人:admin    日期: 2019-04-26 11:40    阅读

为切实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确保考核录取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城市设计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学院招生计划

公开招考总计划数11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生1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5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1人。

二、候选人须参加综合考核

已公布的候选人(以下简称考生)应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按时参加综合考核。

三、现场确认

1.时间:4月30日上午8:30-11:30 。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5)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培养单位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四、体检

1、须准备1张一寸登记照,粘贴于体检表,同时完整真实填写基本信息,并由校医院加盖骑缝章;准备体检现金99元(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备查)。

2、体检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有序体检,在规定时间外不予接待。医院体检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下午2:30-5:30,;体检表发放截止时间:下午3:30,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前往安排的地点体检。体检地点为工学部医院。

3、体检时无需空腹,为方便体检,体检当天请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女生不要穿着连衣裙、连体裤;抽血后请用棉球按压针眼5分钟,避免皮下出血。

4、有晕针史的同学请在抽血时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5、学生体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学校,由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审查

1.时间:5月7日14:30-16:30 。

2.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明珠园大厅

3.按学校规定,考生须按照现场指定的时间、地点,缴纳综合考核费用180元(仅接受现金)。

4.考生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期间,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在资格审查当日(5月7日)考生须向学院提供填写完整的《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附件1),并按照现场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及导师招生名额分配

博导姓名

博导招生专业

招生数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程世丹

081300建筑学

1

5月8日上午09:00开始

工学部明珠园3会议室

王炎松

081300建筑学

1

王江萍

083300城乡规划学

1

5月8日上午09:00开始

工学部明珠园4会议室

彭正洪

083300城乡规划学

1

詹庆明

083300城乡规划学

1

周婕

083300城乡规划学

1

魏伟

083300城乡规划学

1

彭建东

083300城乡规划学

1

王国恩

083300城乡规划学

1

李志刚

083300城乡规划学

2

2.综合考核内容、方式及成绩评定

详见《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考生考核完毕后,向现场考核秘书提交(拷贝存入方式)PPT宣讲的电子档。

按照规定,综合考核全程录像、录音,考生无须因此影响应试的正常发挥。

考生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八、调剂

学院内部专业或导师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将进行院内调剂,调剂后的候选人不超过专业计划的200%。

考生调剂申请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批并上报备案。

九、录取及学费、奖学金

按照《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细则》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奖学金情况详见《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附件2:调剂审批表.doc

附件1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