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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admin    日期: 2017-09-25 15:27    阅读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指定本实施细则,确保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刚

成员:李志刚、张仁杰、黄经南

职责:全面负责接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定接收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及复试、录取等工作。

2. 复试小组

组成:全院各系分别组成所属专业复试小组,由系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担任小组长。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推荐免试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另安排1名本系青年教师担任复试小组记录员。

职责:具体完成复试评分工作。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及分数,由记录员汇总后计算平均分,现场填写《复试记录表》。由复试小组长签署建议录取或不同意录取等意见。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级比例计划

2018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30人左右。

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领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招生类型

招生系名称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科学硕士

建筑系

0813Z1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科学硕士

图学系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科学硕士

规划系

085100

建筑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业硕士

建筑系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业硕士

设计系

085300

城市规划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业硕士

规划系

注:风景园林学背景考生,可选报城乡规划专业下的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方向。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来自高水平大学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推免生申请工作流程

1.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筛选、查询及资格审核工作。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放通知组织复试。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将予以解锁。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一经操作不可更改。

2.待录取通知

复试后,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含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3.注意事项

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学院有权据此进行生源补充。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有权予以撤消。

依据《城市设计学院关于举办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须于2017年9月29日24: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接收到我院复试或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应予确认。不服从专业调剂,逾期未报考或确认,视为自愿放弃“直接接收为我校2018年推免生”的权利。

五、复试安排

学院实行动态复试办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后,各复试小组即时组织面试(含远程面试)。

推免生复试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报复试结果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六、复试要求及评分

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须记录专项成绩)、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时,由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含对远程网络复试者进行远程网络测试)。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单科或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 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研究生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接收推免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将于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http://sud.whu.edu.cn/),若存异议请于公示时限内反馈至以下部门: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705 6367。

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125、68754096、68752075

八、全日制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题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