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指定本实施细则,确保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刚
成员:李志刚、张仁杰、黄经南
职责:全面负责接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定接收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及复试、录取等工作。
2. 复试小组
组成:全院各系分别组成所属专业复试小组,由系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担任小组长。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推荐免试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另安排1名本系青年教师担任复试小组记录员。
职责:具体完成复试评分工作。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及分数,由记录员汇总后计算平均分,现场填写《复试记录表》。由复试小组长签署建议录取或不同意录取等意见。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级比例计划
2018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30人左右。
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领域)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类型
| 招生系名称
|
081300
| 建筑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科学硕士
| 建筑系
|
0813Z1
|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科学硕士
| 图学系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科学硕士
| 规划系
|
085100
| 建筑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专业硕士
| 建筑系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专业硕士
| 设计系
|
085300
| 城市规划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专业硕士
| 规划系
|
注:风景园林学背景考生,可选报城乡规划专业下的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方向。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来自高水平大学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推免生申请工作流程
1.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筛选、查询及资格审核工作。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放通知组织复试。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将予以解锁。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一经操作不可更改。
2.待录取通知
复试后,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含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3.注意事项
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学院有权据此进行生源补充。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有权予以撤消。
依据《城市设计学院关于举办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须于2017年9月29日24: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接收到我院复试或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应予确认。不服从专业调剂,逾期未报考或确认,视为自愿放弃“直接接收为我校2018年推免生”的权利。
五、复试安排
学院实行动态复试办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后,各复试小组即时组织面试(含远程面试)。
推免生复试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报复试结果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六、复试要求及评分
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须记录专项成绩)、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时,由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含对远程网络复试者进行远程网络测试)。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单科或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 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研究生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接收推免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将于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http://sud.whu.edu.cn/),若存异议请于公示时限内反馈至以下部门: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705 6367。
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125、68754096、68752075
八、全日制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题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