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以创建中国特色、一流水平的建筑、规划和设计学科为目标,借助武汉大学深厚的学术氛围和人文底蕴,在专业上形成人文化、数字化、国际化和极具创新能力的办学特色,学院拥有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
学院拥有城乡规划学博士后流动站,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数字化设计与仿真、工业设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等六个硕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硕士于2008年、2012年、2016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2013年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硕士两个层次同时获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并于同年,获批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举办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因教学及教学改革、科研需要,现公开招聘建筑学专业兼职教师和聘期制教师。
一、应聘者条件
1) 热爱党和人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 热心设计课程教学,有志教学改革;
3)具有国内外建筑名校本科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
4)设计能力强,且具有二年以上设计实践经历。
二、聘用方式
1、兼职教师:一般合同签订期限少于三年,主要承担建筑学设计课的教学,根据教学工作量获取相应报酬(学校不承担医疗、保险等费用)。按相关规定享用学院资料室、档案室、模型室、计算机房等教学设施。
2、聘期制教师:一般以三年为聘期。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在合同期满后,可以签订新的岗位聘用合同。聘期制教师社保等相关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聘期制教师工作满三年后,特别优秀的,同时达到学校招聘要求,经学院和学校评估同意后,可参加学校统一的固定教职岗位竞争性选拔,也可参评各级各类人才项目与计划。
聘期内,聘用人员在办理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按学校教职工同等对待。可以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为平台,参加设计实践。
聘用待遇根据具体的岗位要求而确定。
三、提交材料
1)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
2)近5年最具代表性成果;
3)来校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
4)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027-68773062
邮箱: buddy@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