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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人:    日期: 2024-06-28 17:20    阅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武大研字[2023]1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关于提高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的通知》、《城市设计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规定》、《城市设计学院博士预答辩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培养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将学院2024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对象

预答辩是学校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拟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在籍在校博士生均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

拟于2024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应在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预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预答辩主要考察内容

1、论文创新性工作是否足够满足武汉大学博士论文要求;

2、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需提供纸质版论文初稿5本(预答辩会场使用);

3、提交的学位论文撰写格式需符合学校规范。

四、预答辩的组织形式

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于710日之前提出预答辩申请,并报研究生办公室邓老师处,由学院统一组织预答辩工作。

(一)成立预答辩专家组

原则上应根据一级学科成立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各预答辩小组一般由5-7名教授或正高级以上行业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至少1人,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预答辩工作。设预答辩秘书1名,预答辩专家组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或博士后担任。导师不能作为自己学生预答辩专家组成员。

(二)预答辩组织形式

1、预答辩按照正式答辩的一般程序进行。博士生应提前3天将完成的学位论文提交给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审阅。

2、预答辩采用PPT口头报告及问答的形式进行,汇报时间30-40分钟,口头问答问题时间10-15分钟。申请人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3、预答辩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预答辩需提前公布预答辩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

(三)预答辩结果应用

1、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对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做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预答辩的决议,针对排序后20%的博士生给予重点关注和切实指导。

2、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博士生需对应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修改,完成三审三改报告。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才能进行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3、暂缓通过与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博士生需对应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修改,完成三审三改报告。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三审三改报告至学院学评会论证,论证通过后,可申请参加下一学期的预答辩,待通过后方能进行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四)材料提交

1、7月10日前,申请人需提交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书》(本人申请导师签字)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02邓老师处。

2、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秘书将附件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评分表收齐后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02邓老师处。

3、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研究生院系管理-学位管理-博士预答辩管理”录入预答辩信息,提交《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表格内容、签字等信息须完整。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书.doc

 附件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x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