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在全院范围内选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执行。
二、产生程序
1.民主推荐
学院党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对于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2.确定考察对象
学院综合考虑岗位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学院综合运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及调研推荐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被考察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情况进行函查。
4.讨论决定人选
召开学院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5.公示及任职
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在民主推荐期间,欢迎大家客观、公正地向工作组推荐人选。民主推荐工作由学院党委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68772051(李老师)
监督邮箱:278642904@qq.com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