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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日期: 2025-04-24 19:04    阅读


 

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现将开展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请全体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载打印附件《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填写完成表格全部栏目,按期寄送(或上交)至我院,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调查表》将存入人事档案,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手写,所有栏目不能为空,没有则填写“无”,所有信息需填尽填全;

2、照片处应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颜色不做要求;

3、《调查表》 中考生基本信息由拟录取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并实事求是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内容;

4、“报考专业”一栏需根据自身录取情况写明专业(如: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设计学)

5、1)对于应届毕业生,《调查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一栏由所在本科院系党委(总支)填写并加盖党章;

2)对于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调查表》 “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一栏由所在单位党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填写,首选是党务部门,其次是人事部门;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档案托管部门填写或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镇、街道办事处填写。

3)注意:务必加盖“镰刀锤头"党委公章,其他公章不合格,党章落款需为党委或分党委、不能是党支部,负责人签字、日期等不得空缺

6、填写并盖章后的《调查表》,密封、加盖骑缝章后,需于20255月6 (含)前寄送(或上交)至我院。

7、材料接收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工学部城市设计学院402室 叶老师收,邮编430072,电话:027-68776778。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