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招生质量,现制定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6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约30人、直博生1人。实际接收人数经上级部门批准可能适度调整。接收推免工作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招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和计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类型 | 拟接收推免数 |
081300 | 建筑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2 |
0813Z1 |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1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5 |
137000 | 设计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4 |
085100 | 建筑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硕士 | 7 |
085300 | 城乡规划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硕士 | 11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博士 | 1 |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跨学科报考。
三、相关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一)发布专业目录和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公布,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二)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可于9月22日上午9时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核
学院将根据学科要求和考生报考情况,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四)复试
学院按照各学科接收计划差额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于9月23日上午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后,需在回应时限内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一经操作不可更改。未在回应时限内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待录取
待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并审核通过后,学院于9月25日上午9时起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含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不可取消。若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则录取不生效。
(六)公示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将于学院官网公示7日(http://sud.whu.edu.cn/)。
四、复试及成绩核算
(一)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特点等实时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为方便考生,也可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可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二)复试要求及评分
1、素质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情况、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专业英语能力、攻读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心理素质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成绩以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单科或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原则
学院综合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待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奖助学金: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三)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等级 | 金额 |
特等奖 | 10000元 |
一等奖 | 5000元 |
二等奖 | 3000元 |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七、信息公开
本院将在学院官网公示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各项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并接受研究生院、纪委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若存异议请于公示时限内反馈至以下部门: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老师027-68774470,邮箱jxiang72@wh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125
八、温馨提示
(一)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二)在考生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有权撤销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可结束接收工作。
(三)已通过学院接收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仍需在9月22日上午9时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并在时限内进行复试和待录取确认;不服从专业调剂、逾期或者未按时报名、确认,视为放弃推免预报名考核通过的资格。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五)考生须承诺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诚信应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取消其报考、复试、录取等资格。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