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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日期: 2025-09-21 21:19    阅读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招生质量,现制定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6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约30人、直博生1人。实际接收人数经上级部门批准可能适度调整。接收推免工作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招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招生类型

拟接收推免数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2

0813Z1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1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5

137000

设计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4

085100

建筑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

7

085300

城乡规划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

11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博士

1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跨学科报考。

三、相关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一)发布专业目录和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公布,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二)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可于9月22日上午9时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核

学院将根据学科要求和考生报考情况,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四)复试

学院按照各学科接收计划差额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于923日上午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后,需在回应时限内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一经操作不可更改。未在回应时限内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待录取

待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并审核通过后,学院于9月25日上午9时起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含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不可取消。若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则录取不生效

(六)公示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将于学院官网公示7日(http://sud.whu.edu.cn/)。

四、复试及成绩核算

(一)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特点等实时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为方便考生,也可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可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二)复试要求及评分

1、素质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情况、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合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专业英语能力、攻读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心理素质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成绩以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单科或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原则

学院综合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待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奖助学金: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三)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等级

金额

特等奖

10000元

一等奖

5000元

二等奖

3000元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七、信息公开

本院将在学院官网公示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各项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并接受研究生院、纪委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若存异议请于公示时限内反馈至以下部门: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老师027-68774470,邮箱jxiang72@wh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125

八、温馨提示

(一)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二)在考生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有权撤销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学院根据考生名情及接收推免生工作度,期接收目,可束接收工作。

(三)已通过学院接收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仍需在9月22日上午9时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并在时限内进行复试和待录取确认;不服从专业调剂、逾期或者未按时报名、确认,视为放弃推免预报名考核通过的资格。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五)考生须承诺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诚信应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取消其报考、复试、录取等资格。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5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