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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接受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中期督察

更新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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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7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对武汉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硕士)教育进行中期监督性视察。

2021年5月,武汉大学建筑学专业的本科、硕士专业教育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评估委员会”评估,目前评估有效期为2020年5月至2026年5月。按照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文件要求,在本轮评估有效期内,需聘请两位教学质量督察员(学校、业界专家各1名)开展中期监督性视察,不断提高专业教育质量。

本次中期督察由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李保峰教授和中信设计研究总院肖伟副院长组成专家组。督察期间,督察专家组会晤了学院、建筑系的领导及师生代表,视察了城市设计学院新教学楼,对城市设计学院的专业教室、实验室等设施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察看了教室设施、实验室设备以及学生们的学习环境,并听取了建筑学专业教学质量总体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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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专家组一致认为,自2020年通过复评以来,尤其是2022年学院入住新院馆后,武汉大学建筑学专业在教学设施与育人环境得到极大提升,充分利用了武汉大学综合性大学的优势,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中外联合办学项目(英国邓迪大学)、全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依托,形成了“人文化、数字化、国际化”道的办学特色。针对新时代教育特点与行业发展趋势,督察组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听取完督察专家组意见后,学院领导张文军书记代表学院向督察专家组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认真吸取督察专家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升专业教育质量。学院院长李志刚主持了本次督察会议,学院魏伟副院长、武静副院长、本科生办、研究生办以及建筑系师生参加了本次督察会议。

这次督察活动充分展示了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在建筑学专业教育方面的实力和水平,同时体现了学院对于教学质量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的决心。通过专家的督察和指导,将进一步明确建筑学专业教育的方向和目标,推动建筑学专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为武汉大学建筑学教育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树立更高的声誉和地位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