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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2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发布人:admin    日期: 2022-09-27 14:54    阅读

根据学校《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三、实施总则

1、本标准用于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其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2、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组成。

3、各班评审小组应由班长、党支书以及两位同学代表共4位同学组成,在负责本班评审工作的同时,不同班级之间应交叉审核、互相监督。

4、评选遵照以下程序进行:研究生本人向本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研究生按照本标准自评并将《城市设计学院2021-2022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测评表》(见附件1)、《城市设计学院2021-2022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测评表》(见附件2)、《承诺书》(见附件3)连同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班级——班级评审分小组审核并进行核对,将结果上交学院——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初步评审结果。

5、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执行方案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的等级、金额和比例进行评定,如下表: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

(万元/学年)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0%

0.4

二等

20%

0.2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

0.6

二等

20%

0.3

6、参评研究生以综合考评成绩排序,按比例从高到低核定。综合考评标准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综合考评内容包括三部分:思想道德和社会活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比例为15%、55%、30%,博士研究生比例为15%、35%、50%,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学习成绩高低排序,如果学习成绩分数也相等,则按科研成绩分数排序。

7、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各项加分项界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四、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思想道德和社会活动(15%)

1、思想道德:本部分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每位同学有50分的基础分,在此基础上予以加分或扣分。

2、凡在本学年内有违反《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者,将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扣分直至取消参评资格;

(1)本学年内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本项基础分扣5分;

(2)本学年内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达三次者,取消参评资格;

(3)本学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本项基础分扣10分;

(4)本学年无故未按时注册者,本项基础分扣10分;

(5)本学年内受到校级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3、社会活动:本部分分社会活动、社会工作、先进表彰三项计分,三项可累计加分,其计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级别

名次

获奖等级

先进集体

社会活动

文体活动

备注

主要干部

其他干部

其他学生

学科竞赛

非学术论文

社会实践挂职锻炼

社会活动与文体活动

国家级

1

15

12

10

15

12

20

15

1.先进集体指先进党支部或先进班级,并应有有关文件证实。同一集体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的“先进集体”称号,学生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2.先进集体中主要干部为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其他学生干部为班委,党支部委员,其他学生为该集体中的其他学生;

3.学科竞赛、文体活动若为团体荣誉(4人及4人以上),主要成员获得该项相应得分的满分,其他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得分的50%;若为3人或3人以下合作,分数分配比例参照论文规定。

4.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

5.非学术论文指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关于学校建设性意见报告,散文和诗歌(通讯,简讯等不计分,本项计分不超过五篇);

6.省级非学术论文指在省级刊物,报纸上发表的非学术论文;

7.各种获奖和发表的论文均应有证书原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办的公章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8.兼任多项学生工作的学生职务者计算最高分,不累加;

9.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时间不足一届时间的2/3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增补,升任的干部按任职时间在2/3以上的职务计算;

10.社会工作计分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加分,工作不力者不予加分;

11.参加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者获得相应加分;按课程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的不予加分;

12.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三助”工作不应加分;

13.国家级入围奖、省部级入围奖、校地级入围奖分别加分5、3、2分;

14.院研会社会活动需要提交任职证明及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文件。

2-3

12

12

4-5

10

10

优秀奖

7

7

省(部市)级

1

12

10

8

12

10

15

12

2-3

10

12

4-5

8

8

优秀奖

5

5

校党委校行政(地市)级

1

10

8

6

10

8

10

10

2-3

8

7

8

4-5

6

6

6

优秀奖

3

4

3

院党委(校部)级

1

8

6

5

8

7

8

8

2-3

6

6

6

4-5

4

5

4

优秀奖

2

3

2

校研究生会

1

6

5

4

6

6

6

2-3

5

5

4

4-5

4

4

3

优秀奖

1

2

1

院研究生会级

1

4

3

2

4

4

4

2-3

3

3

3

4-5

2

2

2

社会工作

12—16

8—12

6—10

3—6

2-4

校研究生会主席,校博士生会主席,研究生学报社社长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秘书长;校博士生分会副主席、秘书长;研究生学报社副社长、主编;院研究生会主席;院博士生会主席;院研究生会常务副主席;院研究生党建联席会主席、副主席

校研究生会副秘书长、部长;校博士生分会副秘书长、部长;研究生学报社副主编、部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班级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院研究生党建联席会委员

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研究生学报社副部长及以下工作人员;班级学习委员,团支书;院研究生会部长

院研究生会副部长、

班委其他成员、班级党支部委员

说明:

1.社会工作得分=(自评分)*50%+ (他评分)*50%

2.他评分由任职上一级打分;班委由班级评审小组打分(本人不得参与)

先进

表彰

30

20

15

10

5

说明

获国家级表彰者

获省级表彰者

1.校党委、校行政发文或颁证表彰者;

2.获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表彰者。

1.学校职能部门发文或颁证表彰者;

2.学院(直属系)党委(总支)发文或颁证表彰者;

3.见义勇为者;

4.助人为乐者。

受学院(直属系)研工部门书面嘉奖者,如通报表扬等。

1.受各级表彰者须有相关正式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2.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需提供依据证实;

4.校研会先进表彰按学院研工部门级别加分;

5.各项可累计加分。

注:

1、本项最后得分为以上得分总分乘以系数15%。

2、所有证书都需要提供原件备查,不接收复印件,原件评审结束之后退还,复印件留底;只有公示无证书不予加分。

第二部分 学习成绩(55%)

1、本部分评定以本学年平均成绩为准,计分科目包括各种必修课和三门选修课的成绩。(选修课比较多的可以任选三门成绩中比较高的)。

2、平均学习成绩 C=X/Y(其中 X= 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的课程成绩的总和,Y= 课程学分的总和)。

3、博士研究生平均学习成绩乘以系数35%(即C乘以35%),硕士研究生平均学习成绩乘以系数55%(即C乘以55%)为学习成绩最后得分。

4、单科学习成绩低于70分不能参与此次评奖。

5、所有科目挂科不参评。

6、学习成绩排名不在全班前1/2者,不得评为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以班级评定小组评定结果为准。

第三部分 科研项目与论文(30%)

1、科研成果:分科研项目与科研论文两部分计分,两项可累计加分。

2、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成果等级

获奖等级

作者排名

作者得分(分/项)

备注

国家级科研成果

1

45

1.国家级科研成果指由国家评定公布的科研成果;

2.省(部)级科研成果指由省(部)评定公布的科研成果;

3.校(市)级科研成果指由学校(市)评定公布的科研成果;

4.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得分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5.若该科研成果只有一位作者,则享受该成果全额加分;

6.若该科研成果是由导师和学生合作进行的,则在本奖学金评选中,将导师除去后再计算学生在成果中的排名;

7.若科研成果获奖后,又在刊物,报纸等发表者,得分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8.获国家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9.外观设计专利计分限2项。

2-3

40

4-5

35

1

40

2-3

35

4-5

30

1

35

2-3

30

4-5

25

省(部)级科研成果

1

30

2-3

25

4-5

22

1

25

2-3

22

4-5

20

1

20

2-3

15

4-5

12

校(市)级科研成果

1

15

2-3

12

4-5

10

1

12

2-3

10

4-5

8

1

10

2-3

8

4-5

5

国家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1

30

2-3

20

4-5

10

实用新型专利

1

20

2-3

15

4-5

10

外观设计专

1

6

2-3

4

4-5

2

3、科研论文计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项目

计分(分/篇)

说明

科研论文类计分

SSCI一区、SCI一区期刊论文

40分/篇

1.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或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不同级别的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

2.所发表论文要求是该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术论文,且该学术论文成果归属于本院,刊物级别以研究生院学位处确定的刊物级别为准;

3.若该科研论文只有一位作者,则享受该论文全额加分;集体合作论文以作者先后顺序按比例分配得分;

两人合作的,第一、二名得分比重分别为60%、40%;

三人及以上合作的,第一、二、三名作者得分比重分别为:50%、30%、20%。排名第四及以后作者不能享受该论文得分;

若该科研论文是由导师和学生合作进行的,则在本奖学金评选中,将导师除去后再计算学生在论文中的排名;

4.毕业年级当年8月31号前出刊的论文,按照本表全额加分,8月31号前收到论文录用通知并有确定刊出日期的论文,按照相应分数的50%加分。非毕业年级未见刊论文不予加分;

5.学校各学院自编自发出版的刊物录用的论文不予加分;

6.在相关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该刊物当期封面以及论文在当期刊物的复印件;

未能刊出但已有录用通知的必须提供录用通知函和论文全文及版面费用收据;

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必须有录用该论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大会论文集;

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将不予加分;

7.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均计最高分,不累加;

8.综述、书评不属于学术论文,不予加分;

9.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的增刊、副刊发表的论文按照一般学术刊物级别计算,在省级以下学术刊物增刊、副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加分。

SCI二区、A&HCI、SSCI二区、行业权威期刊论文

35分/篇

SCI三区及以下、SSCI三区及以下、EI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CSCD期刊论文

30分/篇

北大核心中文期刊、行业重要期刊

25分/篇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

25分/篇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外文正式期刊论文

15分/篇

统计源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10分/篇

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10分/篇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5分/篇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报》发表的学术论文

5分/篇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25分/部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

20分/部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5万字以上

10分/部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

5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

15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到10万字

1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到5万字

5分/部

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EI/CPCI检索的会议论文

10分/篇

收入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5分/篇

08

注:论文需要提交武汉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专利需要提交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开具的证明。

4.以上各条总分博士研究生乘以系数50%为本项最后得分,硕士研究生乘以系数30%为本项最后得分。

5.科研项目成果和论文作者的署名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否则不予评奖。

6.同一成果在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中只能使用一次。

附表1: 行业重要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建筑学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图形图像学

设计学

1

时代建筑

同济大学

2

新建筑

华中科技大学

3

世界建筑

清华大学

4

建筑创作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5

室内设计与装修

南京林业大学

6

上海城市规划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重庆大学

8

城乡规划

复旦大学

9

小城镇建设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10

城市交通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1

北京规划建设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

古建园林技术

《古建园林技术》杂志社

13

中国城市林业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14

园林

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15

设计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16

家具与室内装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7

服饰导刊

武汉纺织大学

18

南方建筑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19

建筑节能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附表2:建筑类创作设计国际奖项

序号

名称

设立单位

建筑学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1

国际建协专业奖(城市规划奖、建筑技术奖、建筑教育奖、改善人居质量奖)

国际建筑师协会

2

世界人居奖

英国建造与社会住房基金会

3

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联合国人居中心

4

阿卡汗奖

卡塔尔阿卡汗

5

亚洲建协奖

亚洲建筑师协会

6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保护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7

国际照明设计奖项

国际照明设计师协会

8

亚澳地区建筑遗产保护奖

国际建筑师协会亚澳委员会

9

IFLA亚太地区年度奖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

10

ASLA年度奖

美国风景园林学会

11

BALI英国国家景观奖年度奖

英国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12

意大利托萨罗伦佐国际风景园林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大利全国委员会

附表3:建筑类创作设计国内奖项

序号

名称

设立单位

建筑学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1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

中国建筑学会

2

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

住建部

3

国家文物局文物科技进步奖

国家文物局

4

国家文物局优秀文物保护工程奖

国家文物局

5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住建部

6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

中国建筑学会

7

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住建部

8

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9

“清润奖”大学生论文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建筑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附表4:设计类创作设计奖项

类型

竞赛名称

备注

IFLA

全球最高水平的景观设计专业学生设计竞赛

ASLA

美国最高级别风景园林设计奖

Good Design

1957年创立于日本,是亚洲最具影响力的设计奖项,含环境设计主题

iF DESIGN AWARD

全球工业设计顶尖奖-德国

Red Dot AWARD

“国际工业设计奥斯卡奖”-德国

IDEA奖

与iF、RedDot并称全球工业设计三大奖-美国

BraunPrize

博朗国际工业设计大赛

世界工业设计顶级赛事之一-德国

金点奖

台湾历史最悠久、最具权威的设计奖项,含环境设计主题

泰达杯青年创意设计大赛

创立于台湾,面向全球征集优秀设计作品

“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艾景奖IDEA-KING

中国建筑学会景观生态学术委员会

红星奖

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认证奖

光宝奖

“全球华人工业设计奥斯卡奖”-台湾

华灿奖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专指委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专指委

全国高等院校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美术作品大奖赛

专指委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专指委

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湖北省文化厅

国际用户体验创新大赛(UXD AWARD)

UXPA中国(用户体验专业协会)

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

教指委

“黄鹤杯”工业设计大赛

武汉市政府

湖北省现代陶艺展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分为视觉传达、交互设计、环境空间、造型设计、数字绘画等专业类别以及教师组的教学设计类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院校教师、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加

注:此竞赛名单仅适用于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国奖等成果认定。

附表5:规划设计类竞赛奖项

序号

名称

设立单位

1

金经昌中国城市规划优秀论文奖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同济大学

2

全国城乡规划专业“社会调查”竞赛(含交通创新)

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

3

全国城乡规划专业城市设计竞赛

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

4

城市规划国际方案竞赛及招标

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规划局

附件1:

城市设计学院2021-2022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测评表

班级学号姓名

思想品德与社会活动

活动

活动名称

活动级别

获奖等级

加分

评分:

∑(思想道德评分+加分)*15%

=

核查分

=

工作

社会工作职务

加分

表彰

表彰名称

表彰单位

加分

课程学习成绩

课程名称

评分:

∑(成绩*学分)/∑(学分)*35%

=

核查分

=

学分

成绩

科研论文

论文著作

论文题目/编著章节名

刊名/书名

作者排名

已/待刊

加分

评分:

∑(已刊加分)*50%+

∑(待刊加分)*50%*0.5+∑(科研加分)*50%

=

核查分

=

科研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获奖级别

作者排名

加分

核查人签名

核查人1: (本班)

核查人2: (互评)

核查总分=

附件2:

城市设计学院2021-2022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测评表

班级学号姓名

思想品德与社会活动

活动

活动名称

活动级别

获奖等级

加分

评分:

∑(思想道德评分+加分)*15%

=

核查分

=

工作

社会工作职务

加分

表彰

表彰名称

表彰单位

加分

课程学习成绩

课程名称

评分:

∑(成绩*学分)/∑(学分)*55%

=

核查分

=

学分

成绩

科研论文

论文著作

论文题目/编著章节名

刊名/书名

作者排名

已/待刊

加分

评分:

∑(已刊加分)*30%+

∑(待刊加分)*30%*0.5+∑(科研加分)*30%

=

核查分

=

科研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获奖级别

作者排名

加分

核查人签名

核查人1: (本班)

核查人2: (互评)

核查总分=

附件3:

承诺书

1、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和理解了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2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各项规定。

2、根据这些规定,本人完全具有参加本次评选的资格。

3、本人对2022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中所提交的各项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不存在任何造假行为。

4、本人向学院所提交的各项资料信息属实。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