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建设,鼓励教师发表高水平文章,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对教师发表高水平文章给予相应激励,具体通知如下:
1.学院教师在SCI、SSCI、A&HCI、CSSCI、CSCD来源期刊及学院认定的中文奖励期刊上发表文章,学院资助相应版面费。根据国家学科评估指导体系相关规定,学院对设计学类教师发表文章的奖励范围在上述基础上增加EI源刊。
2.已发表符合上述要求的英文文章学院报销英文校对、润色时产生的相关费用。
3.请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在12月5日前凭相应期刊的录用函到学院科研办公室段鹏老师处进行登记、核实,联系电话:68772483 13212730073。2016年发表的英文文章可凭本年度发票报销英文校对、润色时产生的相关费用。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