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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细则

发布人:admin    日期: 2016-11-28 00:00    阅读

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城市设计学院2017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考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考核专家组成员,另聘一名考核专家组秘书,分别组成城乡规划学考核专家组和建筑学考核专家组。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须主动提出不参加考核专家组。

二、考生报考条件

1、须具备《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招收跨学科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应于2017年1月13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三、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7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16年11月18日—12月31日。

(二)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四、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 考生应于2017年1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至武汉大学工学部明珠园3214室城市设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信封上应标注博士报考材料字样,须要求快递公司送件至办公室签收。或由本人于2017年1月5日(当日)送至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逾期不予受理。学院于2017年1月13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学申请,即《攻读城市设计学院博士学位5W必答》(见附件说明)。应请导师在该件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二) 《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见研究生院官网《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件一)。

五、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及免试条件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7年3月4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四)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五)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2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经批准后可免试外语。逾期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六、确定全日制候选人

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报考全日制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评议由考核专家以百分制计分,平均计算形成评议成绩。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评议成绩排序,按每名导师不超过招生人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若某位导师无报考者,或者其考生入选候选人未达到两名,可由导师提出从报考本专业其他导师的合格考生中,调剂确定不超过2名候选人。调剂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调出、调入两位导师及考核专家组长签署意见。

确定非全日制候选人办法另行制定。

七、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7年3月—5月

(二)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要求:

1、往届生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待定,届时将于学院官网(http://sud.whu.edu.cn/)及学院招生博客(http://blog.163.com/wuhan_sud)进行公告。候选人应主动及时查看,未按时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愿放弃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收费180元,候选人须于综合考核前缴交。

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由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三部分组成,其中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

(一)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二)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三)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方式:

1、候选人针对综合考核内容以PPT形式进行宣讲。

2、候选人抽题进行学术素养方面的口头答题。

3、候选人回答考官的提问(含外语及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内容),当考官以外语提问时,候选人必须以外语进行回答。

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候选人结束宣讲及答题时,应明示是否答题完毕。

考核专家对候选人分别评定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及培养潜质成绩后,由考核专家组秘书计算平均成绩。三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及格。以学术素养成绩占40%、外语水平成绩占30%(其中,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比60%,口语听力占比40%。免试者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以85分计)、培养潜质成绩占30%加权计算总评成绩。单科或总评成绩不及格,不予初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无须加试。

由考核专家组秘书全面记录考核过程并对直接测试环节进行录像,保留并上交全部考核原始材料(如考生PPT电子档、考官考试记录表、打分表及秘书加权计算表、统计表、复试记录表等)。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十个工作日。

(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院录取为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各类专项计划除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1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为委托培养。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三)确定全日制拟初录人选办法:

1、对报考同一导师的候选人的总评成绩进行排序,每位导师依序按照额定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

2、对排序在导师额定招生名额之内的全部定向候选人,不分专业进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拟录取其中的第一名。非第一名者不予拟录取,导师依序拟录取后续非定向候选人。

3、若某位导师无候选人,或者其所有候选人综合考核未及格,可在本专业其他导师的综合考核及格候选人提出申请(书面申请须经调出、调入两位导师及考核专家组长签署意见)后,调剂拟录取其中的总评成绩最高者(招收定向生额定名额内,定向候选人参与排序)。

确定非全日制拟初录人选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攻读城市设计学院博士学位5W必答(城市设计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QQ群198166570共享下载)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