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统筹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现制定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刚、张文军
副组长:武静、李琦
成员:刘炜、牛强、邓俊、刘天桢、苟中华、罗巧灵、陆虹、向菁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各小组由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及复试、待录取等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5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约32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时情况对分专业接收计划进行整体把控。实际接收人数经上级部门批准可能适度调整。接收推免工作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类型 | 拟接收推免数 |
081300 | 建筑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2 |
0813Z1 |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1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5 |
137000 | 设计学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硕士 | 4 |
085100 | 建筑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硕士 | 8 |
085300 | 城乡规划 | 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硕士 | 12 |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来自高水平大学;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有推免学科限制的专业除外)。
3.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未能取得前述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
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2025接收推免生工作。
学院按一级学科的划分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考生进行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工作流程
1、申报方式: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2、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3、复试: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考生申报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学院进行考生志愿筛选、查询及资格审核工作。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放通知组织复试。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将予以解锁。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的操作,一经操作不可更改。
4、待录取通知: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含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5、夏令营优秀营员和预推免考生:依据《城市设计学院关于举办2025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和推免预报名通过的考生须于9月28日9时-13时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学院从9月29日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应予确认,额满为止。不服从专业调剂、逾期或未按时报名、确认,视为自愿放弃优秀营员、推免预报名相应优惠政策。
6、注意事项: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有权予以撤销。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可结束接收工作。
五、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特点等实时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为方便考生,也可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可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如远程网络复试等。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六、复试要求及评分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专业英语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心理素质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以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单科或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
4、录取工作:综合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全日制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八、 信息公开
本院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开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并接受研究生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接收推免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将于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http://sud.whu.edu.cn/),若存异议请于公示时限内反馈至以下部门: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老师 027-68774470。
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125。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城市设计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