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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市设计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人:    日期: 2025-01-09 09:46    阅读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结合城市设计学院本科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专业人数标准及接收方法

1.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2.学院建筑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城乡规划、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都可接受转入学生,学院根据所辖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实际接收人数不超过拟接收人数。

三、具体要求

1.学院对拟接收转入学生择优录取,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或下一年级;

2.学生转专业由学院及各专业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并且公示。

四、转专业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 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2. 2025217-2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3. 2025219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4. 2025220-226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学院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后报本科生院。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5. 2025227日,学院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6. 2025228-3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7. 202537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及转专业控制计划数,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专业。转专业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专业一经确定,不再更换或撤销。


  城市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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