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学院的相关规定,结合城市设计学院本科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转学院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二年级及以下的学生;
3.了解转入学院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学院
1.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2.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3.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4.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8.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学院人数标准及接收方法
1.凡符合学校有关转学院的规定,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2.学院建筑类、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城乡规划(本硕试验班)、设计学类专业都可接受转入学生,学院根据所辖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实际接收人数不超过拟接收人数。
3.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的原则上全部接收,跨学部的可组织考核,对严重不符合学术要求的拒绝接收;报名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可组织考核,遴选接收符合一定学术要求的学生。
四、具体要求
1.学院对拟接收转入学生择优录取,转学院学生转入同一年级;
2.申请转入建筑类和设计学类的学生,具体就读的专业根据学院后续对于建筑类、设计学类的专业分流选拔结果确定;
3.学生转学院由学院及各专业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并且公示。
五、转学院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六、转学院具体办理程序
1. 转学院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2. 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学院申请。
3. 2025年2月19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学院申请。
4. 2025年2月20日-2月26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学院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后报本科生院。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本院转学院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5. 2025年2月27日,学院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6. 2025年2月28日-3月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学院的学生名单。
7. 2025年3月7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学院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的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及转学院计划数,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学院。转学院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或撤销。
城市设计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