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学院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 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7.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2项院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评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相关学科高质量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或在相关国家级竞赛中获取相应奖项;
2.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3.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4.其他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5.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
(三)参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所在班级须出具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三、评选程序
城市设计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3月21日前,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民主评议。3月28日前,申请人所在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并做出排序推荐。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报告单》(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4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95390773@qq.com。
3.学院评选。学院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并形成书面报告,评选结果须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校对学院的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评选比例及原则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各班级择优推荐,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评选指标不可打通使用。
2.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3.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的,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育人实效和鲜明育人导向。评选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城市设计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