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城市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规定,武汉大学城市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第二任期执行主席梁曼丹同学任期将满。经决定,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第三任期执行主席为乔咏璇同学,具体情况如下:
第三任期执行主席
乔咏璇(城市设计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三个工作日至6月5日,对此有任何意见,请于2025年6月5日18: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会主席团反映(联系人:李同学;联系方式:995390773@qq.com)。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列举具体事实并提供相应证明,以便进行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武汉大学城市学院研究生会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