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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超期学籍预处理通知书

发布人:admin    日期: 2021-10-13 10:00    阅读

武汉大学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超期学籍预处理通知书(存根)

学院第 号

姓名

学号

专业

硕/博

培养

类别

研究生签收: 学院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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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超期学籍预处理通知书

学院第 号

同学(学号: ):

你的在校学习年限将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请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结业或者退学:

1、结业: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交结业申请,办理离校手续。

2、退学:主动提交退学申请,办理离校手续。

一、 结业及退学手续办理流程:

1结业: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结业申请并打印结业申请表,办理离校手续,将相关材料交到培养单位。

2.主动退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退学申请并打印退学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同意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退学手续。

3.非主动退学:培养单位经研究,作出拟退学处理意见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学生拟退学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培养单位将拟退学的名单及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二、结业后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说明:

博士研究生结业后2年内,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 离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且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答辩申请;每年6月、12月前四个月培养单位受理学生的答辩申请,导师、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答辩的规定进行学位论文审核和预答辩,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培养单位组织安排学生答辩,通过答辩,可换发毕业证,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学位证;仍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答辩申请;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院系分管领导签名: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本警示书正本交研究生本人(不含存根),存根学院存档。

附件:

关于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超期学籍预处理的通知城设.doc